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 丁小强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实行科学治水兴水管水,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加快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不断提升我市生态文明水平,努力建设美丽咸宁。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水是生态环境的主要控制性因素,是人们生产、生活永续发展的物质前提和基础保障。推进水资源管理,最根本的就是用“新发展理念”统揽各项工作。
一是从创新发展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往的治水思路理念、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新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必须以创新为引领,推进理念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水利技术设备和管理科技含量,全面打造“智慧水利”。
二是从协调发展看,水资源管理既有内部协调,又有外部协调,要求要素之间互相联系,促进城乡相统筹、区域水利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蓄水、泄水、引水有效调度,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有效配置,最大程度发挥水利服务社会的综合效益。
三是从绿色发展看,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用水方式转变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布局优化,推动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推动咸宁绿色崛起。
四是从开放发展看,注重学习其他地区成功经验,注意运用市场方式配置水资源,实现优化组合。同时,善于从系统之外思考水资源管理,把它放在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放在与其他资源共同发展的大格局中思考。
五是从共享发展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生活质量、生产发展息息相关,必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使水资源为民谋利,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的水环境和用水服务。
二、坚持底线思维,严控“三条红线”。要树立底线思维、从水资源的战略安全高度,使用、管理和保护好水资源。要坚决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一是实施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全面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各地要按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加强取用水申报、下达、核查等环节管理,推进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制度的落实。建立年度用水计划申报、下达和执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红线”以内。
二是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应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规划约束,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等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要求相适应,并进行严格的水资源论证。切实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条件,对超出红线指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三是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明确各行业节水要求,健全取水计量、水质监测和供用耗排监控体系,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5%、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三、坚持节水补源,保障用水安全。坚持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审视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关系,综合考虑自然、经济、社会因素和流域、地域特点,强化水安全意识,强化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努力以最小的水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一是努力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农业节水
是重点。应加快转变农业用水方式,控制和减少大水漫灌,大力发展节水型现代农业,切实提高农业用水效益。工业用水回收空间大,要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普及节水工艺和技术,重点实施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现代服务业,推进高耗水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水价在节水中的杠杆作用。
二是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防治江河湖库富营养化。严格入河排污口的审批、验收、登记、监管,重要排污口要进行实时监控。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三是突出抓好节流补源工程建设。要加快中小河流和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应对突发水安全事件能力。要把备用水源建设纳入区域水资源
统一配置,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加大雨洪资源以及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让老百姓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水,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四、坚持人水和谐,加强生态保护。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增加水环境容量、确保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科学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结合咸宁市水系脉络、生态单元及城市发展,着力构建“一区(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功能区)、两廊(金水、陆水两条生态走廊)、三带(沿江产业带、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发展带)、五片(斧头湖湿地、西凉湖湿地、黄盖湖湿地、大洲湖湿地和梁子湖湿地)”的总体布局,打造山、水、湖、河、城相融合的“香城泉都”。
二是不断优化水资源调度配置。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管理科学、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通过河湖水系连通,保护河湖水生态系统,提高城市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扩大水环境容量。要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
管理和优化调度研究,着力构建我市“两湖连通、引江灌湖、河库互济、区域互补”的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充分发挥水资源科学调度的综合效益。
三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确定并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保障生态用水基本需求,定期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通过清淤疏浚、河塘整治等措施,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利工程景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尽快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划定限采区和禁采区范围,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深入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
五、坚持履职尽责,构建长效机制。解决当前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关键是要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部门分工协作和行业协调联动机制,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
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二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级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是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以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加大财税政策支持为核心,推动形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长效机制,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行为,依法加大查处涉水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广泛深入开展水法规和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必将开启科学治水新路径。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将以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更加注重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统筹,更加注重城乡水利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推进节水减污型社会建设,更大力度深化水利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具有咸宁特色的水利现代化之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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