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闻期骏报道: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刘复兴、肖彬及秘书长冯春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城区棚户区改造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有关问题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推定产生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并确定领誓人;会议还确定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并决定于2016年4月28日至29日在温泉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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