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王莉敏、通讯员冯李林、汪蓉、汪少华报道:5月1日零时,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灯火通明,安邦财产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玲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系统,准确输入相关开票信息后,很快就打印出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开出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
当天,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服务窗口,也在开展“零点开票”行动。零时1分,咸宁市佳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童辉福顺利开出我市首张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目前,我市由地税部门代征的增值税,主要包括二手房交易和房屋出租两项。
自2012年12月“营改增”试点改革启动以来,我市先后实现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
此次“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进行整体税制转换,全部由以前的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据统计,“营改增”全面推开首日开票行动中,全市税务部门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57份,税额20余万元。其中,国税局开具38份,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19份。
我市“营改增”四大行业的纳税人达9818户,初步测算,四大行业“营改增”后纳税人预计年减税额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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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咸宁落地 5月1日成功开具首张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