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朱哲、通讯员童焕欢报道: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作动员讲话。
李建明强调,要强化城乡创建意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很大程度来源于所生活的城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十三五“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战略目标,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抓好生态城市、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健康城市、旅游城市创建工作。要对照国家创建标准,以唯旗誓夺的信心和决心,一年一年干、一届一届干,努力改变我们的生存环境、生活环境,通过创建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水平,提升城乡品质和品味。要强化城乡整治意识。对照国家和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的标准和规范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好城区“五化十治”,抓好“美丽新乡村”、“示范村庄”建设,大力实施“五大”提升工程。要切忌“一阵风”抓整治,重点围绕突出环节和薄弱问题抓整治,大张旗鼓发动群众抓集中整治,彻底改变一些地方“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态。要强化城乡管理意识。城乡管理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把其纳入党委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抓好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延伸到乡镇的落实,相关部门要综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强化督办考核形成有效的追责问责机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丁小强指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必须以更高的站位来看。要认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需要,是深入实施绿色崛起战略的需要,是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建共享的需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迫在眉睫的急事,必须以更实的举措来干。他要求,要聚焦环境顽疾抓“治”,完善基础设施抓“建”,强化服务功能抓“管”,提升文明素质抓“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造福群众的实事,必须以更强的保障来办。要做到组织领导必须到位,责任落实必须到位,资金投入必须到位,督导检查必须到位,宣传发动必须到位。全市上下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和风范,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让咸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城乡更洁净、人民更幸福。真正让咸宁成为一座“真的不一样”的秀美之城,成为一座“远者来、近者亲”的宜人之城,成为一座让人“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宜居之城。
市领导吴晖、王汉桥、镇方松等出席会议,会上宣读了《咸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咸安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作了表态发言。
链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主要目标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人居环境问题为根本,在城区重点抓好“五化十治”(“五化”指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彩化,“十治”指道路拥堵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广告杂乱治理、立面破旧治理、沿街为市治理、绿化缺失治理、扬尘噪音治理、“四边”区域治理、亮化破损治理、违章建设治理)工作;在各乡镇、村重点抓好“美丽新乡村”、省级“示范农庄”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建房审批等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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