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闻期骏报道:2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刘复兴及秘书长冯春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精神;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市区限鞭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议案;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及条例草案、关于提请审议《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及条例草案;审议了《咸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草案)》;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推定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并确定领誓人。
会议决定2016年6月29日至30日在温泉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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