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柯常智、张敏、特约记者李旻媛、通讯员谢冠兰报道:昨日,记者从咸安区国土资源局获悉,根据第三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办公室公布的评选结果,咸安区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成为我市继嘉鱼、崇阳之后,获此殊荣的第3个县(市、区)。
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活动,自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止,采取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实地考核、第三方调查测评等工作环节,经综合各方测评得分确定。旨在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进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国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咸安区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用地理念,努力通过“巡查督办,不留一块闲置土地;增减挂钩,破解建设用地瓶颈;土地整治,提高农田生产能力”,使全区增加耕地面积4.43万亩,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1058亩,建设用地的单位GDP地耗下降率达到6.19%,位居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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