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张敏、通讯员林世海报道:昨日,记者从市建管处获悉,为了加强全市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管理,该处下发防暑降温工作通知,组成专班进驻施工现场,加大执法力度,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市建管处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改善施工现场饮水卫生和饮食卫生条件,合理调整安排高温作业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同时规定,气温达到35℃以上时,在建工程项目每天上午11点至下午3点的时间内不得进行施工层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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