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诗傲 通讯员 张荐)8月19日,咸宁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在市物价局举行,包括消费者代表、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社会组织和媒体记者共计23人参加了听证会。
根据咸宁市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拨款水平、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服务成本等情况,市物价局在充分调查、论证及衔接比邻地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两套本地新增项目价格方案。方案涉及新增医疗市管服务项目354项中134项的价格标准,其中,市中心医院117项,市中医院19项,有两项重叠。
此次两套方案差别不大,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将9项高于其他地市州的价格再次进行了调低。
听证会上,参会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最终,20名代表同意方案二,1名代表同意方案一。听证会结束后,市物价局将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形成听证报告,报请市政府审批,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行。
据悉,本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试行价格,试行期2年,将根据患者及医院的反映来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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