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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全省第三 蓝天保卫战持续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8-25 00:22

  2016年元至6月,咸宁市区空气优良天数144天,优良率为79.1%,同比上升12.8%,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三。为了蓝天白云永驻咸宁,咸宁市正在多措并举打响保卫战。22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蓝天白云,再次发力

  21日傍晚,丝丝凉风为十六潭送来清凉。正在散步的市民张倩深吸一口清新空气,满足地说:“我家住在附近,每天晚上都会来这散步,呼吸新鲜空气,感觉生活在咸宁很幸福。”彼时,同张倩一样,许多市民都在十六潭公园或散步、或游玩……不亦乐乎。

  22日,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助理工程师袁修彬介绍,截止到7月31日,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210天,其中优39天,良133天,轻度污染35天,中度污染3天,优良率为81.9%。比去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49天)多23天,优良率(70.0%)上升11.9%。

  对比今年与去年颗粒物浓度值,今年1-7月PM10浓度值较去年同期(96μg/m3)下降13.5%,PM2.5浓度值较去年同期(58μg/m3)下降20.7%。

  同时,数据显示,今年元至6月,市区空气优良天数144天,优良率为79.1%,同比上升12.8%,PM10、PM2.5平均浓度较同比分别下降11.8%、16.4%,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三。

  这些数据表明,去年开展“三禁三治”专项治理以来,咸宁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今年来, 咸宁市部署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措施,要求在继续开展“三禁三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三非三水”(非煤矿山、非法码头、非法采沙,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污水)治理。

  市政府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查行动,先后组成7个检查小组,赴6个县(市、区)及咸宁高新区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现场检查。目前,省环委会2批交给我市办理的10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销号2个;市政府督促问题51个,申请销号问题12个;市环委会督办违规建设项目159个,申请销号项目7个。

  蓝天白云,还需用力

  虽然近两年我市空气质量明显向好,但对比2013年,有所下降。

  数据表明,2013年,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旧标准),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5%。其中PM10浓度值(70μg/m3)在全省排名第三,综合指数排名第二。

  那去年与今年空气质量缘何有所下降?袁修彬分析了四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气候原因。2013年我市全年降雨量虽较历年平均值略低,但是在空气质量污染最严重的冬、春两季,降雨量反而比历年均值偏多,同时全年的降雨天数分布相对分散,这样更有利于通过降雨的不断冲刷,减少空气中颗粒物浓度。而2015年与今年上半年,降雨比较集中,不利于颗粒物的净化。

  其次,仪器分析方法也与现在有所不同。2013年,咸宁市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国控点位)PM10分析仪使用的是振荡天平法分析仪, 2014年以后更换了β射线法分析仪,分析原理不同,导致测量值存在一定差异。

  第三,从2015年1月1日起,咸宁市实行空气监测新标准。在原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三参数的基础上增加一氧化碳、抽样、细颗粒物(PM2.5)的监测。新标准较旧标准更加严格,将新的三个参数纳入评价体系后,优良天数会下降。

  当然,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是综合治理的力度。2013年,咸宁市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区建筑工地、周边矿山工地等均加强了治理;大力整治超限、超载车辆;加强城区交通干线的清洗密度,有效抑制了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加强对宾馆酒店餐饮油烟以及路边烧烤等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等,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从去年开始,咸宁市开展“三禁三治”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让蓝天白云永驻,还得再加把力。

  蓝天白云,正在努力

  据了解,2015年12月开始,《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以PM10和PM2.5为考核指标,空气质量进步则得奖金,退步则交罚金。

  生态补偿资金实行按季度核算,按年度结算。以2016年二季度为例,如果该市本季度污染物浓度超过2015年二季度,则要按补偿系数为此缴纳罚金;如果空气质量变好,则会得到一定的奖励。

  虽然咸宁市空气质量一向优良,但天生丽质并非就可高枕无忧。《办法》中,2013年为目标年,占比很大。如果我市空气质量对比2013年和去年同季度下降,那么就要罚钱。而在第二季度,咸宁市和神农架林区等两市在第二季度合计扣缴生态补偿资金570万元。

  为此,为保障咸宁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真正打造成中国中部“绿心”、国际生态城市,咸宁市正多措并举:

  22日,市政府2016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9月1日起,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罚款500元,擅自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最高罚款10万元。

  此次出台的“禁鞭令”与2014年9月开始实施的“限鞭令”相比,内容和要求均进行了大幅调整,由“限鞭”改为全面“禁鞭”,为保卫一方蓝天再上“紧箍咒”。

  同时,入夏以来,咸宁市全面打响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成立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督查整改指挥部,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6个县(市、区)长和市环委会3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发出打赢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的号令,实行立“军令状”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完善一企一档,一事一案。除赤壁镇4个污水处理厂12月底前完成整改外,其他问题务必在9月底前按时完成整改。

  ……

  咸宁市蓝天白云保卫战还在继续打响。(咸宁日报记者 赵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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