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饶红斌、通讯员蔡娟报道:8月25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学习法律精神、明确检查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逸章、肖彬,副市长杨良锋出席会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农业法》在咸宁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旨在通过执法检查使影响我市“三农”工作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胡毓军指出,“农业兴百业兴,农村稳天下安。”要充分认识《农业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学好《农业法》筑牢做好检查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上下联动的要求,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积极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通过视察、检查、走访,深入了解农业执法的实际情况。
胡毓军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努力推动解决问题。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加强检查的针对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对于能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立即着手整改;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努力创造条件,并积极寻求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胡毓军强调,执法检查工作,最终是为了推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是载体,整改才是目的。要通过检查形成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报告,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工作的全过程,推动政府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我市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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