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向东宁、见习记者吴钰、通讯员倪德武报道:昨日,省委巡视办巡视专员杨军率督查调研组在市委巡察办召开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座谈会。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程良胜代表市委汇报我市市县党委巡察工作。
市委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举措来抓。为全市巡察工作开展营造强大气场、提供有力支撑。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成立了市委巡察办和2个市委巡察组。8月30日,市委巡察办和巡查组正式挂牌。目前,六县市区均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共组建巡察组13个,9月份将正式开展巡察工作。
杨军表示,咸宁市县两级党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抓后勤保障,抓队伍建设,抓制度建设,抓上下协调,抓学习传导,起步平稳,措施有力。
杨军指出,要深刻领会推进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委出台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意见,有利于巡视工作向下延伸,推动巡视全覆盖的实现;有利于传导从严治党的压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利于加强基层党建,推动基层作风转变。
杨军要求,要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党委要负起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责任,巡察办要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要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要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配强巡察工作力量,选配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组建专兼结合的巡察队伍,注重把巡察工作岗位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平台,建设一支作风优良、政治坚定、能打硬仗的巡察干部队伍。
杨军强调,要不断探索完善符合市县实际的巡察工作模式。要坚持巡视工作的方针政策要求,突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要注重结合实际,抓住基层从严治党的特点,落脚到解决好基层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做好与省级巡视的衔接配套,巡视、巡察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落实。巡察中要注重查找被巡查单位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把巡察与巡视、整改联系起来,形成整改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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