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饶红斌报道:10月1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10月19日至20日在温泉举行。
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委托,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逸章、肖彬,秘书长冯春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城郊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将给予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潜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建设及森林旅游开发项目的财政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将咸宁市大畈村等七个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对《关于检查〈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建议表决稿)》、《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建议表决稿)》;审议《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能力建设的意见(草案)》及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审议了上述议程。
会议还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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