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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秸秆露天焚烧屡禁难止 疏堵结合护卫蓝天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10-13 22:10:00

  入秋以来,咸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因种种原因,未达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的目标

  露天焚烧屡禁难止

  9月12日,嘉鱼县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秋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并启动问责机制,2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免职和严重警告处分,2名镇长作出了书面检查,2名分管乡镇负责人被约谈。

  连日来,咸安区纪委组织了5个督查专班,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年终评先挂钩。目前,全区已约谈镇、村主职干部5人,通报批评1人,共处罚当事人12人,罚款共计2400元。

  ……

  9月25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秸秆禁烧专刊”里,虽肯定了全市各地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成绩,但如上数据反映出来的问题,也不容小觑。

  各县市区问责、约谈、通报批评、处罚的背后,反映的是秸秆禁烧工作推进的困难。总体上看,在多方努力下,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仍然存在。

  “秸秆焚烧屡禁难止。”咸安区一名乡镇干部坦言,每到秋季,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总会投入不少人力物力,但效果却并不是很理想,离达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的目标,尚有一段距离。

  多种因素造成难题

  1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自我市去年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以来,之所以屡禁难止,有以下几个因素:

  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地方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没有深入村民、深入人心,仍有大部分村民不知道秸秆禁烧,不清楚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同时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畏难情绪严重,导致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执法力度不够。联合执法机制尚未落实,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普遍,尚未实现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基层工作力度不够,县、乡镇、村组三级现场巡查未实现常态化;劳动力少导致对村民的管理难度大,实际操作中,处罚到位的难度较大。

  综合利用成本高导致综合利用不够。收割粉碎成本高:据调查,我市机械收割如采用全喂入式(即直接粉碎还田)收获机收割,比采用半喂入式(即秸秆待回收)收获机收割,成本要增加50%。运输成本高:目前各地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带动效果不明显,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不完善,综合利用技术应用不广泛,市场化运作体系尚不成熟,造成农民秸秆收集运输成本过高,秸秆回收利用情况不容乐观。

  疏堵结合护卫蓝天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必须疏堵结合。在政府重视、部门联动发力的同时,还需要全体村民共同努力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

  要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努力破解“禁烧难”和“秸秆利用难”问题,营造全社会“抓禁烧、促利用、防污染、保环境”的良好氛围。

  形成层层督办的督查阵势,构建县、乡、村、组、农户五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法制保障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综合督查机制,建立环保、发改、公安、财政、交通、农业、林业、安监、气象等部门联合督查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与责任追究机制和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咸宁日报记者 张敏)

编辑:luoxu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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