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饶红斌、通讯员漆晓乐报道:11月10日至1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来咸,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副省长许克振、省政府副秘书长贺盛有、省安监局局长刘旭辉、省煤监局局长石文怀,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副市长周勇陪同督查。
杨焕宁先后来到通山县横石煤矿、嘉鱼县湖北星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地,现场查验企业证照许可,了解企业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3年全市未发生一起危化、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事故,未发生一起较大事故。今年元至10月,全市未发生一起较大事故,春节、两会和五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持续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杨焕宁对近年来咸宁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咸宁市委、市政府改革创新、带头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对于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希望咸宁进一步有效保障安全生产责任预防控制体系的落实,坚决筑牢安全生产这条防线,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杨焕宁强调,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共享发展理念。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要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细化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企业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一线职工安全技能水平能力,真正把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落到实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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