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聚焦

咸宁市政府常务会要求加强绿线管理改善人居环境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11-16 23:11:00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向东宁报道:16日,市长丁小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咸宁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审修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实际地界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范围线。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中国中部绿心,打造国际生态城市”发展战略,对如何保护好城区现有绿地,合理规划配置建设用地,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订出台《咸宁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既是建设绿色咸宁的需要,也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会议强调,绿色是咸宁最大的潜力、最好的财富、最硬的品牌,要充分释放绿色红利,实现绿色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管职责分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规范城市绿线变更调整程序。要依法保障园林绿化规划及指标落实,防范侵占绿地、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等违法行为发生。要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山水生态宜居城市。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绿”为纲,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城镇、成就绿色生活。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主体,确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和建设责任,协同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明确城市重点区域城市绿线划定的规则,规范城市绿线调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开展绿线划定和项目审批、建设、管理工作。要将生态城市建设与“大健康”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快马拉松赛道、梓山湖自行车道和城市绿色步道的修建,将城市建设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相融合。

  会议听取了关于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了《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审修稿)》、《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审修稿)》、《咸宁市能源保障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咸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审修稿)》。

  

编辑:yangweijie

上一篇:
下一篇: 咸宁市召开精准扶贫暨灾后重建工作现场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