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向东宁、通讯员鲁玉玲报道:目前,我市正全力推进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推动相关工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年内分解完成。
我市是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认定的全国43个、省内4个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要求明年3月份进行中期评估。目前进度相对滞后,时间非常紧迫。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本月25日之前完成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市县分级建,与省级平台对接。准备硬件环境、收集信息、分配帐号、落实联络员,运用信用信息数据的分析结果出台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制度,形成咸宁特色。
12月30日前,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一系列文件,加强社会信用体制机制建设。重点放在企业信用信息、食品卫生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推广方面,内容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备案暂行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细则、食品生产单位安全诚信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间借贷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方案等。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要求本月25日前完成。内容包括:市县二级报送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范围主要是“横向到边”类,群团组织掌握的信用主体受表彰奖励以及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信息;负有公共事务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在供水、供电、供气、电讯、图书馆、公共交通、城市管理等服务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信用主体失信信息等,确保报送目录实现单位全覆盖、权力事项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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