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向东宁、通讯员梁耀报道:春节临近,我市打响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卫战:五类常备年货食品经过抽检,市区12家提供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群众食品药品安全,2016年底,市食药监局统筹安排部署,开展了节前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对粮食制品、白酒、炒货糕点、鱼肉和蔬菜水果五类年货食品,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检。通过电脑随机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罂粟壳专项清理、网络订餐平台专项清理、水产品及大型餐饮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春节期间备餐、用工实际,与我区御湾酒楼、禄神大酒店、阳光大酒店等12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了对食品监管的力度,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佳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我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2016年,全市有11人因未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被问责。其中,2016年9月,因通城县桶装水抽样收样不规范、信息反馈不及时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对市食品监督检验检测所、通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月12日至13日,省政府督查考评组对我市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考评,认为我市食品药品工作开展有声有色、精细具体、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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