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9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公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潘逸阳以受贿、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图为4月1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受贿、行贿案。
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2017年以来我国党政系统已有11名原省部级及以上官员领刑,其余10人分别是苏荣、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奚晓明、吕锡文、徐建一、孙鸿志、谷春立、盖如垠。
上述落马“大老虎”之中,苏荣受贿1.16亿余元,另有802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共计涉案金额近2亿元;奚晓明受贿超1.14亿元。2人获刑最重,均被判无期徒刑。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9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以来11名原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获刑 原省部级及以上获刑官员 宣判时间 刑期 受贿金额 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潘逸阳 2017-04-18 20年 8601万余元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 2017-04-13 14年 2303万余元 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谷春立 2017-03-31 12年 4365万余元 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 2017-02-28 9年 710万余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 2017-02-21 15年 2849万余元 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 2017-02-20 13年 1878万余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 2017-02-17 18年 1420万余元 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 2017-02-15 15年 4001万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 2017-02-16 无期徒刑 1.14亿余元 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 2017-02-09 11年6个月 1218万余元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 2017-01-23 无期徒刑 近2亿元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信息截至2017.4.18,人民网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