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柯常智、通讯员 刘威报道:日前,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2016年度全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结果显示,咸宁市以综合考评得分91.82分的高分荣获“优秀”等次,位居全省市州前列。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粮食安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方面通过实施新型沃土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和推广运用,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一方面及时足额发放国家粮食相关补贴资金,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有效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同时,全市积极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先后争取各类无偿财政资金2260万元,完成了“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储粮设施建设、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计划等省级财政补贴项目。建设的“四位一体”粮食供应网络,设置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84个,覆盖了全市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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