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黄柱、特约记者 童金健、通讯员刘平贤报道:“巡察组一共是9人,为什么只有6个人在岗?”“查账组的3人刚去交通局查账去了,你们可以去核实。”17日,赤壁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刘志平在面对赤壁市委巡察办督查组工作人员突击督查时如是回应。
自赤壁市委巡察办督查组成立以来,这样不打招呼的督查场景经常发生。
为强化巡察队伍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市委巡察办建立了巡察督查工作制度,成立了巡察督查组,对市委各巡察组工作开展、遵规守纪等情况开展督查。
通过实地走访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巡察组成员,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纪律”、巡察干部“十不准”等党规党纪及巡察相关规定,督查巡察组是否存在:乱表态、发表不当言论;收受他人钱物、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迟到早退、旷工或不服从管理,避重就轻,知情不报;接待群众态度生硬、侵占群众利益、私借群众物品;隐瞒问题线索等违规违纪现象。
在目前已开展的3次督查中,没有发现一起巡察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
编辑:Administ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