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陈新、特约记者刘健平报道:13日至14日,省委第四巡查督导组到通城县督导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对该县在全省率先完成大数据收集任务的作法给予充分肯定。
省、市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视频会召开后,通城迅速行动,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巡查督导、数据收集比对、处理问责等6个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督查通报、作约谈等工作机制。各乡镇、县直职能部门同步组建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体系。
工作中,该县广泛宣传政策,编印“政策汇编”1000册、“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万份,下发到各乡镇、村(社区),设立举报电话33个、举报信箱13个,方便群众随时监督举报。在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村(社区)之间建立QQ群和微信工作群,在主要路口和乡镇、村社区办公大院开办、悬挂宣传栏、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在通城电视台、通城政务网、通城廉政网开设专栏,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积极支持大数据核查的浓厚氛围。
入户核查过程中,通城整合精准扶贫工作网络、乡镇入户核查网络、县直部门业务指导网络,在全县范围抽调454人,组成196个核查工作组,进村入户对“问题线索类”和“录入错误类”问题开展逐一核查。工作组运用听、查、看、问、访“五字核查法”,全面收集有用的辅助资料,当场填写入户核查登记表,由核查人员和核查对象双方签字确认。问题线索核查情况汇总后,由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审核签字,做到入户核查情况一日一汇总、一日一排名、一日一通报。
通城还严格落实交办人员与领取人员、统计人员与单位主要领导、报送人员与审核人员“六个”签字背书和不准敷衍应付、不准瞒报漏报、不准迟报错报、不准篡改数据、不准徇私包庇等“五不准”要求,确保采集的数据真实、完整,确保数据采集和传送安全、保密。截止6月2日12时,全县共采集数据信息573.97万条,比对问题线索5.3万条,在全省第一个完成数据收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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