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姜明助、通讯员 赵雅静报道:23日上午11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决定将全市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
6月22日17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咸宁市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响应后,截至6月23日10时,崇阳、通城、通山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局部200毫米。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23日晚上到24日白天, 全市暴雨,局部大暴雨; 6月24日—25日, 我市仍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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