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刘晖、通讯员汪姣慧报道:市中心医院积极推进改革,7月31日24时起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将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并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
此次改革,价格有“减”有“增”。“减”的部分为,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将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降低患者看病医药费用。同时,根椐相关规定,进一步惠及患者,将降低检查费中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检验价格。市中心医院对医学影像服务项目71项,平均调减21.15%;超声检查服务项目65项,平均调减13.22%;检验类项目623项,平均调减8.99%。
“增”的部分为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当提高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康复和民族及中医服务费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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