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柯常智、通讯员蒋扬眉报道: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市纪委出台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打“预防针”,敲“警示钟”,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处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确保从严执纪落到实处。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将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传统方式与技术手段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市县联动与各负其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九个严禁”纪律要求展开,即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督查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到10月15日结束,重点对市直部门及其二级单位和县、乡、村三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违反“九个严禁”问题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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