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与苏州市签订“红黑名单”互认协议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朱哲、通讯员 鲁玉玲报道:16日,记者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咸宁市与苏州市日前签订“红黑名单”互认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通过明确诚信“红黑名单”的互认标准,建立诚信“红黑名单”的认定、归集、发布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在城市信用监测平台261个地级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连续位列第一。咸宁与苏州两市互认协议的签订,旨在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加强信用信息数据的共享,将为两市产业的引进与项目的落地提供支撑,助力我市经济发展。
编辑:shaopeng
相关新闻
-
咸宁市科协改革助力创新发展 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柯常智、通讯员 胡沙报道:“没有科协组织的技术帮扶,就没有我基地今天的丰产增收。”11日,赤...
-
咸宁旅游委组织召开A级景区整治管理工作推进会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李娉、通讯员 刘明报道:10月13日下午,市旅游委组织召开了全市A级景区整治管理工作推进会,各县...
-
咸宁市扎实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构建和谐社会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王恬、通讯员 刘元江报道:连日来,我市扎实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传销行为...
-
咸宁多部门联合开展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专项治理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 通讯员 徐晓明)记者近日获悉,10月中旬开始,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咸宁供电公司将联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