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北京22日电 咸宁日报记者朱哲、通讯员陈志勇、汪球报道:十九大代表、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续辉19日在湖北团讨论报告时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真正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现场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其中提出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道出了我的心声。”续辉说,《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得到了无偿的法律援助,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然而,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社会对法律援助需求逐年上升,导致法律援助供不应求。
“法律援助,不应该是只依靠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续辉建议,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要从更高的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如出台农民工子弟就地入学政策,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保证金制度,落实人身保护令等,预防和减少侵犯弱势群体权益案件发生。
“要以人为本,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续辉呼吁,要创新工作机制,抓好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平台建设和“12348”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要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体系,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续辉建议,要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鼓励高校、学术研究机构、社会团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走专兼结合的道路,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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