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姜明助、通讯员万滋胜、余奕、张琰报道:“我们认识到了没有依法履职给国家带来的损失,今后我们将更加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办事,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害。”10月26日,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嘉鱼县规划局主要负责人诚恳地说。
当日,由嘉鱼县检察院诉嘉鱼县规划局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违法一案在嘉鱼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也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今年7月实施以来,我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据悉,2011年至2015年期间,嘉鱼县世纪花园项目、山湖壹号项目、嘉文小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增加建筑层数及建筑物,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嘉鱼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嘉鱼县规划局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中的规定,在执法中没有没收违法实物或违法收入,并擅自降低罚款标准,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嘉鱼县检察院于2016年6月27日依法作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根据调查结果成功锁定嘉鱼县规划局未依法全面履职的事实,随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然而,嘉鱼县规划局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后仍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嘉鱼县检察院于今年6月30日依法向嘉鱼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当天,嘉鱼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将庭审实况向社会公开。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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