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饶红斌报道:2月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举行。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汉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2018 年度工作要点 ( 讨论稿)、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 草案) 和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草案)、市政府关于全市2017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 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推定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确定了领誓人;确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建议议程、召开时间以及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逸章、镇方松、肖彬、万春桥,秘书长王勇及各位副秘书长,驻人大机关纪检组长,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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