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 强化责任担当促整改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明助、通讯员敖琼报道:记者25日从市河湖库长制办公室获悉,我市日前制定《咸宁市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推动我市河湖库长制提档升级。
《方案》明确,将在全市开展“四大任务”11个专项行动,确保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取得实效。“四大任务”11个专项行动分别是河湖库水域岸线保护:具体为河湖库确权划界行动、河湖库植树绿化行动;水污染防治:具体为城乡截污治污及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入河湖库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具体为河湖生态流量水位调度保障专项行动。执法监管:具体为侵占河湖库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非法养殖、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及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要求,要加强宣传,对标看齐。各地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武汉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做到深入学习提升思想、强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宣传提升社会自觉等“三个提升”。要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级河湖库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加强协作联动,确保以各专项行动的重点突破带动全市河湖库治理管护的整体推进。
《方案》要求,要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推进河湖库管护保洁标准化建设,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障碍物、水边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同时建立健全部门监管与民间监督相结合机制。要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限时整改到位;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
编辑: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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