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报道:20日,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全省17个市州政府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成绩,咸宁市等六个城市荣获优秀等级。
依据《湖北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政府2017年度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合格、D级为不合格。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质量和政府工作质量,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品牌引领作用日益凸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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