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周荣华、实习生陈梁报道:8月20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告,严禁在市中心城区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焚烧垃圾,以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立行立改,真查真改,倒逼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行动,全面清查长江咸宁段岸线15公里范围内拟建及建成的重化工及造纸企业13家、化工产业园区1个,关停园区环保不达标企业27家,37个非法码头全部完成整改。
斧头湖流域环境问题整治强力推进。制定并实施斧头湖流域水质达标方案、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将淦河沿线16个排污口整治、城区5条黑臭水体治理和城区污水管网完善等项目,纳入总投资7.4亿元的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EPC项目并加快实施。
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出台《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加强非煤矿山、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防治,加大工业污染治理。8月14日,生态环境部通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咸宁市7月份排名居全国第12位。
据悉,全市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按任务、责任、措施、时限列出清单,逐一进行督办整改。至8月中旬,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市期间,交办的5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3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交账26项,其余12项按照整改措施有序推进。省环保督察交办的26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73项整改任务正在如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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