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恬、通讯员程平利报道: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草案)》、《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市级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咸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逸章、镇方松、程学娟、肖彬、万春桥,秘书长王勇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程良胜,副市长吴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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