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明助报道:8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对市直机关作息时间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经市政府批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市直机关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上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统筹做好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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