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明助报道:12月11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布《咸宁市民文明公约》。
据介绍,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弘扬向善向上的社会风尚,市文明办经过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咸宁市民文明公约》。
为方便市民学习和践行,此次发布的《咸宁市民文明公约》,共有完整版和简化版两个版本(详见今日7版)。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市民自觉学习、宣传和践行,争做文明有礼咸宁人,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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