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宋文虎报道:1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汉桥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逸章、镇方松、程学娟、肖彬、万春桥、王槐生,秘书长李旭东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五届人大代表鄢昌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朱庆刚,副市长汪凡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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