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恬、通讯员上官征报道:26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耽误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全市已先行预付医保资金2500万元,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据悉,这笔资金将全部划拨到我市新型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为让新型肺炎和疑似患者安心就医,我市医保系统还实行特殊医保报销政策,将新型肺炎救治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正在加班加点,争取最短时间内完成全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系统升级。”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系统升级完成后,第一时间实现应保尽保,对于确诊患者医保外个人部分,财政部门还将给予补助。
另外,对确诊患者还实行先治疗后付费政策,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以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编辑:胡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