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周荣华、通讯员曹杰报道:4月13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咸宁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全市脱贫攻坚17项重点工作。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决胜脱贫攻坚之年。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咸宁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要点》包括,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
《要点》包括,全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落实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等人员,及时帮助解决基本生活用品需求,最大限度防范因疫致贫、因疫返贫风险。
《要点》包括,实施“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逐村逐户逐人分析,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短板弱项。
《要点》还包括,实施产业扶贫提升工程;实施就业扶贫提升工程;实施易迁扶贫提升工程;实施消费扶贫提升工程;实施自主脱贫提升工程;实施驻村帮扶提升工程;实施综合保障提升工程;实施脱贫质量提升工程;加快防贫减贫机制创新;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加大扶贫干部关心关爱;做好脱贫攻坚决胜总结;精心谋划编制“十四五”规划等14个方面的内容。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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