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明助、通讯员敖琼报道:5月6日,咸安区河湖长办印发《咸安区河(湖、库)保洁实施方案》,对全区15个河湖库建立规范长效的保洁管理机制,以务实举措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改善河(湖、库)生态环境。
该方案对保洁对象、范围,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及保洁责任单位和保洁责任区进行了明确界定区分,确定各乡镇(街道)作为辖区内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
方案明确,经测算,咸安区644.34公里河道年度所需保洁资金为243.51万元,经费由乡镇(街道)自筹50%,区级奖补50%,经费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咸安区河湖长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抽查考核和保洁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方案提出,通过建立长效保洁管护监督机制,改善和保护河湖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湖库自然功能,达到河湖库面无漂浮物、无障碍物、岸边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实现两年内全区范围内的各级河湖库保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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