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周荣华报道:5月25日,我市印发《咸宁市推行日志管理加强干部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工作日志将纳入干部考核。
该文件在全市深入开展“六大”活动之际出台,旨在通过加强工作日志管理,进一步树立“为工作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为加强干部平时考核提供有效载体,为建设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该文件规定,工作日志管理坚持结果导向,把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群众评价怎么样作为干部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考核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干什么写什么,表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一件事一句话,避免重复琐碎。坚持以用为本,把干部工作日志执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激励约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工作日志记录内容必须以写实的手法叙述,把工作时间、地点、人物、干了什么、效果怎样记录清楚,实行一事一记,并注明合作者或服务对象。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期间也要记录。既要有八小时以内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也要有记录加班处理公务、开展工作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工作中的所思所感、所启所悟、遇到的问题、工作的意见建议都可以在日志中体现,灵活多样。
工作日志管理工作一般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开展抽查、调阅、评鉴,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按照下管两级的原则开展抽查、调阅、评鉴。年度考核时,由考核组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提出工作实绩评价意见。
工作日志管理的结果运用,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年度考核、个人薪酬、编制调整挂钩。向市委推荐干部时,须同时呈报拟提拔人选的工作日志。选拔任用干部时,须事先查阅拟提拔人选的工作日志。拟提拔人选的工作日志在考察环节作为必查内容,并在本地本单位公示。在干部表彰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调整时,工作日志作为考察重要依据。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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