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 姜明助、通讯员郑红霞报道:7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就进一步严明全市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从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抢险救灾责任制,围绕“防抗救”,把防汛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保持战时状态、战时作风,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严落实防汛纪律,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有令不行、各行其是,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推诿扯皮、临阵退缩、贻误战机;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严禁无故关闭手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严禁不到现场、遥控指挥,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防汛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对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严禁散布虚假消息;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严禁防汛期间违反规定饮酒、打牌等行为;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查防汛救灾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违反“十个严禁”问题一律依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并从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通知》还公布了防汛救灾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715-12388。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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