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文谨、通讯员乐东明、明聪报道:1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重点关注的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排名第11位,1至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排名第19位,进入前20强。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市PM10浓度均值44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20%,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二;PM2.5浓度均值28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28.2%,全省排名第二;空气质量优良率96.9%,较去年同期上升17.0%,全省排名第三。达到空气质量二级城市标准要求。
近年来,我市紧盯臭氧污染和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升级,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委托第三方对主城区扬尘污染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巡查,完善督办、通报、约谈等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防治合力;补齐短板,提高科技治污成效,在全省率先完成主城区气溶胶激光雷达组网,3台激光雷达可对城区125公里范围开展全方位扫描,实时发现和分析污染源,精准防治大气污染。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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