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法治建设第一督察组来咸宁市
开展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
咸宁网讯 记者姜明助、谭宏宇报道:11月17日,省委法治建设第一督察组来我市开展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当天上午,法治督察工作举行动员汇报会,省委法治建设第一督察组组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作动员讲话。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孟祥伟汇报我市法治工作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王远鹤主持汇报会。
督察组指出,要深刻领会开展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此次法治督察,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落地落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法治打造成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的必然要求。
督察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督察工作的定位、重点和方式方法。此次督察将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一个中心”,突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两个重点”,达到总结经验做法、查摆问题短板、抓好整改落实的“三个目的”。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此次督察的重点,做到“四个全面了解”。督察将采取述(职效)、听(汇报)、察(情况)、看(资料)、测(实情)、谈(问题)的方式进行。
督察组强调,要切实支持配合监督督察组开展工作。咸宁市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督察工作意义,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更加周密细致的安排,更加富有实效的举措,更加扎实深入的作风,共同努力做好督察工作。要严守督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讲实话、报实情、求实效。督察过程中既总结成绩,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又要查找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孟祥伟在汇报时表示,近年来,咸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推进法治咸宁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固定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首个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通过学习找出问题、找出方向、找出责任、找出办法、找出力量,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咸宁落地落实。坚持民主科学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效,以优质立法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发挥好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孟祥伟表示,我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科学决策,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抓好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民守法良好环境。
孟祥伟表示,我们将以此次全省法治建设工作督察为新的起点和契机,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继续在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打造法治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咸宁,努力为建设法治湖北、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咸宁力量。
汇报会现场组织了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和知识测试。
省委法治建设第一督察组全体成员,市领导蒋星华、朱庆刚、闫英姿、徐小兵、肖天树、倪贵武、罗堂庆出席动员汇报会。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在咸期间,督察组还将深入相关单位和县(市、区),通过实地督察、召开座谈会、现场测评、查看“三项重点工作”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督察工作。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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