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张敏报道:记者昨日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我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获全省表彰。
其中咸宁市等3个城市(县城)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城市;咸安区双溪桥镇等14个乡镇被评为湖北省文明乡镇;咸安区双溪桥镇九彬村等27个村被评为湖北省文明村;咸宁市委办公室等22家单位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咸宁市农业农村局等109家单位经复查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嘉鱼县鱼岳镇茶庵社区孙家万家庭等2户家庭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家庭,赤壁市柳山湖镇腊里山村雷虎家庭等2户家庭经复查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家庭称号;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学校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等4所学校经复查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称号。
据了解,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活动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截至目前,本市有3个湖北省文明城市,14个湖北省文明乡镇,27个湖北省文明村,131家湖北省文明单位,4户湖北省文明家庭,13所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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