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吴文谨报道:2月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星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室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推定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领誓人,会议确定于2月3日在温泉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万春桥、王槐生,秘书长李旭东参加会议。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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