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周荣华报道: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出让管理,健全长效机制。
近年来,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不断扩大,我市土地有偿使用全面推行,土地收益得到有力保障。但从各项巡视、审计等反馈结果来看,我市土地出让在规划管控、出让管理、净地出让等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必须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有关部门借鉴外省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文件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该文件要求规范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出让地块控规编制全覆盖,对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区域和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区域,不予办理供地。强化规划条件管控,明确市区土地出让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强化土地评估管理。加强土地出让各环节管理。严格土地出让方案编制和审批,严格落实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出让合同管理。
该文件要求强化土地出让批后管理。落实供后监管责任,切实履行交地义务,严格土地出让金收取,严格规划条件变更,加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管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健全土地出让机制保障,严格实行集体决策机制,严禁定向出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部门联动监管。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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