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镇强、通讯员张敏报道:30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的通知,我市两个园区榜上有名。
据悉,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部门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经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116个创建单位。其中,湖北省有4个单位,我市有2个,分别是通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嘉鱼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通知指出,各示范园创建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创建方案,完善发展思路,明确功能定位和创建范围,创新产业融合模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完成既定创建任务,努力将示范园打造成为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和示范样板。今年底前,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将联合对各示范园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择优认定100个示范园。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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