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刘珊珊报道:4月1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蒋星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和筹备工作分组方案;听取关于全市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情况的报告、咸宁市市级六家投融资平台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及基本情况;审议人事任免议案。会议还推定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
会议决定2021年4月下旬在温泉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王槐生、熊亚平、石玉华、李文波,秘书长李旭东参加会议。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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