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丁伟、通讯员蔡娟报道: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星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随后,蒋星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万春桥、王槐生、石玉华、李文波,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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