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宋文虎、通讯员咸监宣报道:日前,市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不罚清单(2021年版)》(简称《首违不罚清单》),以更优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首违不罚清单》是市场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容错机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约谈指导等方式督促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不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据悉,此次《首违不罚清单》列举的免罚事项,由2019年版本的6类50项增至12类102项,新增了价格监管类、电子商务类、产品质量监管类、药械化安全监管类、标准化类、特种设备类等6大类52项。
“《首违不罚清单》的推出,给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一些新业态、新模式营造了更宽松的创新发展氛围和更宽广的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邱鹰说。
据介绍,过去“一刀切”的处罚方式,既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会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对企业后期发展造成一定影响。《首违不罚清单》的推出,让市场主体特别是初创期中小企业的权益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护,市场活力将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首违不罚清单》内容的宣传和执法人员的培训,让《首违不罚清单》得到有效实施。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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