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郭蓉、通讯员刘志刚、吴勋、明聪报道:日前,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印发通报,我市2020年度工作综合评估成绩为97.1分,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省17个市(州)排名中,我市与武汉市并列第二。
通报指出,各市(州)通过三年的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实现了阶段性收官的目标。咸宁市15个专项战役中,9个专项评定为“优秀”等次,6个专项评定为“良好”等次,是全省六个无“一般”等次的市(州)之一。
其中,我市的9个优秀等次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良好等次有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船舶污染防治、尾矿库综合治理专项、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企业非法排污整治专项。
据了解,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宜昌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调研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18次,召开十大标志性战役会议15次强化问题整改,紧紧围绕“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我市将持续强化工作调度督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切实筑牢长江岸线生态屏障。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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